河上笑 @ 周五 6月 01, 2018 2:24 pm 写道: 院长的儿子为救动物一命涉险,大难无事必有后福。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缔,菩提娑婆诃!
但这种行为确实不是在高速路上该有的,2014年魁北克发生一宗著名的车祸,一年轻女子为了让一群鸭子过路在高速路上急停,导致后面的一对父女躲闪不及撞车身亡。 但愿这些崇尚自然和动物关心保护的年轻人们在人命关天的时候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特地查看了该旧闻:
后车是摩托车,撞车前时速113到129公里,急刹车后在撞车的瞬间时速仍高达105到121公里。如果后车发现前车急刹后立刻采取急刹却依然以如此高的速度撞击前车,可以想象摩托车离前车多近了,简直就是贴着前车的尾部开了。
应该说后车没有保持合理的车距。何为合理的车距?就是即使前车瞬间刹停,后车都有足够的车距从容刹停。